起重機CE認證需屬于機械MD認證中的一種,是起重機進入歐盟市場必須的安全認證,起重機具體有:塔式起重機、履帶起重機、汽車起重機、輪胎起重機、全路面起重機、桁架臂起重機、鐵路起重機、門式起重機、橋式起重機、桅桿起重機、纜索起重機、甲板起重機、浮式起重機、船用起重機等,根據(jù)不同的起重機,需要進行不同的CE認證檢測項目。
起重機歐盟CE認證指令:
機械指令-2006/42/EC
電磁兼容指令-2014/30/EU
起重機的認證標準:
標準分為三類:A類基本標準、B類群體標準以及C類產(chǎn)品標準。對此具體產(chǎn)品認證,如果有其C類協(xié)調標準,則以該C類標準為主要技術依據(jù);如果沒有C類標準,則依據(jù)與該產(chǎn)品相關的B類和A類協(xié)調標準。
起重機的CE認證C類標準為:
EN14439:2006+A2:2009
起重機的CE認證B類標準為:
EN/IEC60204-32:2008,機械安全—機械電氣設備—第32部分:起重機的要求;
EN12077-2+A1:2008,起重機安全—健康和安全要求—第2部分:限制和指示裝置;
ENISO13850:2008,機械安全—急停—設計原則;
EN13586+A1:2008,起重機—通道;
EN953:1997+A1:2009,機械安全—防護裝置—固定和移動防護裝置的設計和構造的一般要求;
EN614-1:2006+A1:2009,機械安全—人類工效學設計原則—第1部分:術語和一般原則;
ENISO3744:2009,聲學—聲壓法測定噪聲源聲功率級—一個反射面上方近似自由場中的工程法。
起重機的CE認證A類標準為:
ENISO12100-1:2003,機械安全—設計的基本概念和一般原則—第1部分:基本術語和方法;
ENISO12100-2:2003,機械安全—設計的基本概念和一般原則—第2部分:技術原則;
ENISO14121-1:2007,機械安全—風險評估—第1部分:原則
起重機的CE認證要點:
起重機所有潛在的危險源、危險狀態(tài)、不確定的影響等風險要素,必須依據(jù)ENISO14121-1,采用系統(tǒng)的方法,進行預測、判定和評估,確定風險等級,采取消除或降低風險的安全措施,明確限制使用的范圍,給出風險評定的結果,形成完成的風險評估報告。
其認證的側重點主要包括:
1.通道、爬梯、走臺、扶手及欄桿的設計,是否能滿足使用及維護操作的安全;
2.操作裝置、顯示儀表、照明等設置是否符合人機工效學,確保作業(yè)人員能清晰操作并看到所起吊物體;
3.電氣控制系統(tǒng)是否有安全冗余設計,如即便供電故障而突然失電,確保起升機構及變幅機構等制動安全,所起吊重物不會危險地滑落或意外跌落等;
4.要求PLC、變頻器以及斷路器等關鍵電氣元件有CE證書、電氣的接地線務必采用黃綠線并于接地端子標示接地符號,及確保標準節(jié)之間的接地連續(xù)性;
5.同時還要求確保維修及作業(yè)人員在臂架上行走時設置防墜落安全保護繩等。
6.在使用信息方面,要求如給出起重機的聲功率保證值、在司機室張貼起重性能曲線圖表,各部件上重量、重心及起吊點要在部件上標示,遺留危險的提示信息、操作信息等是否充分、清晰、持久以及其符合性聲明上必須注明在歐盟境內的聯(lián)系人方式。